三部门: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2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2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
2020-01-08